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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查詢(局處別)

申請人應自參加歲時祭儀日起3個月內向本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參加十二月份舉辦之歲時祭儀,應於次年一月五日前提出申請。
符合資格民眾至本市29區衛生所辦理接種。
至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臨櫃辦理,地點: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無線上申請
1.新住民本人自醫療補助原因發生後或醫療費用單據開立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本人無法親自申請者,可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2.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
懷孕4個月到生產前1個月,請備妥孕婦健康手冊、身分證明及相關福利核定文件,向「新北市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平台」(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申請,服務專線:(02)8951-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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