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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查詢(局處別)

區公所申請。
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經就讀學校初審核章,彙整後向烏來國中小提出申請。
由原住民幼童家長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幼兒園辦理初審後,將符合規定之相關文件備齊,於期限內(114學年度第1學期:收件日自114年8月15日起至10月20日止)向本府原民局提出申請。
自備申請文件,先至本市29區衛生所申請產檢紀錄聯與產後健康照護個案紀錄聯,再至健保合約婦產科診所接受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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