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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查詢(局處別)

由申請人至鄉 (鎮、市區) 公所或村(里)辦公處提出申請,並填具申請補助領據
一、臨櫃送件。 二、郵寄。
申領人於完辦亡者殯殮事宜後3 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郵寄或親臨殯儀館服務中心或區公所申辦,1 位亡者以1人請領為限。
1.至本局合約醫院接受無痛大腸鏡者,由醫院協助申請。 2.至本市29區衛生所申請。
直接洽就業服務站(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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