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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查詢(局處別)

1.符合資格之市民持孕婦健康手冊、健保卡至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驗醫事機構受檢,即可享有該項檢查費用免費之補助(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無須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2.未納健保之新住民懷孕婦女,請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居留證,向29區衛生所申請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持「乙型鏈球菌補助聯」及孕婦健康手冊,至醫事機構受檢。
自備申請文件,先至本市29區衛生所申請產檢紀錄聯,再至健保合約婦產科診所接受產檢。
逕洽29區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
符合補助對象者,攜帶應備證件至特約機構就診,並告知欲辦理身心障礙口腔補助治療,由特約機構向衛生局提出申請治療補助費用。
自行至合作醫療院所就診,由該機構向本府衛生局提出申請,由衛生局直接撥款予申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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