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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查詢(局處別)

「新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的申請方式: 1.符合資格之新生兒,由各區戶政事務所於民眾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協助核發。 2.其他符合優惠減免資格之市民,可直接至衛生局或郵寄(傳真)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再由衛生局核發(寄)證明卡。
符合補助條件之孕婦持身分證明文件至醫療院所,直接由醫療院所從自行負擔之費用中扣除補助費用,民眾無須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符合資格之市民持身分證、健保卡至本市合約醫療機構掛號受檢,即可享有該項檢查費用免費之補助(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無須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可使用線上、郵寄或臨櫃申請方式向衛生所進行申請,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及補接種人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符合資格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郵寄或臨櫃辦理(衛生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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