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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查詢(局處別)

1.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2.傳真申請書到轄區照管中心分站 3.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健康醫療專區) 4.親洽各區公所、各衛生所、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分站或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單位
備齊申請文件後,可送件至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各區區公所
逕洽29區衛生所及合約醫院
「新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的申請方式: 1.符合資格之新生兒,由各區戶政事務所於民眾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協助核發。 2.其他符合優惠減免資格之市民,可直接至衛生局或郵寄(傳真)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再由衛生局核發(寄)證明卡。
符合補助條件之孕婦持身分證明文件至醫療院所,直接由醫療院所從自行負擔之費用中扣除補助費用,民眾無須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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