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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Name:
    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
    serviceDesc:
    一、補助對象: 1.設籍新北市未滿2足歲之兒童。 2.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3.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 二、補助標準: 111年8月1日起:依兒童出生序發放津貼,每名兒童每月發放新臺幣5,000元~7,000元。 ※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補助至兒童滿兩足歲當月止。 ※本津貼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但兒童出生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並提出申請者,得自出生當月發給。 ※兒童出生序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
    Cont7:
    依兒童出生序核定發放金額(111年8月1日起): 第1名子女:每月發放新臺幣5,000元。 第2名子女:每月發放新臺幣6,000元。 第3名子女:每月發放新臺幣7,000元。
    Cont1:
    兒童托育科 承辦人員:育兒津貼組 連絡電話:(02)29603456 #3679、3680、3681 傳真:(02)29650147
    Cont2:
    一、新北市政府辦理育有未滿二歲育兒津貼申請表。 二、父母雙方印章(如用郵寄或線上申請免付印章,申請表單簽名或蓋章即可)。 三、兒童全戶戶口名簿。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正反面、戶口名簿,與兒童同戶籍者免附)。 五、申請人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 六、申請人郵局存簿影本(受補助兒童之父或母或兒童本人之郵局存摺擇一)。 七、第二、三名以上(含)子女,請檢附未同戶籍兄姊之戶籍資料。(選備文件)
    Cont3:
    逕向本市境內各區公所社會(人文)課臨櫃申請、線上申請或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定之網站https://twbaby.sfaa.gov.tw/提出申請
    Cont4:
    親送、郵寄或線上申請交付
    Cont5:
    50天
    C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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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坪林區 坪林區公所 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02-26657251 www.pinglin.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