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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整建維護補助請款申請(第一期、第二期)
    福利說明:
    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請款作業(第一期、第二期)標準作業程序
    補助內容:
    補助項目包括外牆拉皮、增設電梯和耐震補強(整體補強或弱層補強)等,其申請條件為: (一)基本資格: 1.位於新北市都市計畫區域內。 2.屋齡達25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 3.完成耐震初評。 4.公安申報無需申報或合格申報。 (二)補助項目申請資格: 1.耐震補強(整體補強或弱層補強)建物應符合下列之一: (1)耐震初評危險總分>30分。 (2)高氯離子鑑定屬補強防蝕並經市府工務局備查或耐震詳評鑑定結果為修復補強。 (3)紅、黃單。 2.立面修繕規模: (1)以1棟建築物為申請單位。 (2)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連續達3棟以上。 3.增設電梯條件: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且住宅使用達總樓地板1/2以上。 補助費用含整建維護之規劃設計、實施工程費及其他經認定之相關費用 (一)耐震補強: 1.整體補強:每案以總經費85%為核准補助上限,不得逾1,500萬元。 2.弱層補強:每案以總經費85%為核准補助上限,不得逾500萬元。 (二)立面修繕: 每案以總經費50%為核准補助上限,不得逾1,200萬元。 如位於本府指定「整建維護策略地區」、「臨20公尺以上指定在案道路之合建築物」、「位於捷運站、火車站、歷史建築、古蹟等三百公尺範圍內且臨八公尺以上定在案道路」,每案以總經費85%為核准補助上限,不得逾1,500萬元。 (三)增設電梯: 每案以總經費45%為核准補助上限,不得逾300萬元。倘增設電梯涉及取消法定停車位折繳代金,另提供法定停車位折繳代45%,並以40萬元為上限之獎助金。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承辦人員:鄧佳珣 連絡電話:29506206分機509 EMAIL:am3281@ntpc.gov.tw
    應備證件:
    一、申請書。 二、核定(准)函、領據、統一發票、收據或合法之原始憑證、相關契約影本、入帳帳戶影本。
    申請方式:
    親送、委託或郵寄
    交付方式:
    紙本
    處理期限:
    35天
    備註欄:
    詳各年度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公告所載附件。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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