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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
    福利說明:
    協助具專業技能之身心障礙者其自行創業所需房租及設備之部份補助。
    補助內容:
    一、租金補助: 以申請人實支之租金並參酌實際營業使用面積之比例核定補助金額,補助期間自核准之當月起算,最長2年。第一年每月最高補助3萬元為限,但第2年之補助金額為核定金額之60%。 二、設備補助: 營業所需之必要設施、設備(不含耗材),每案每人最高補助設備費不超過總設備經費50%,最高金額10萬元。 三、申請自力更生創業補助每人終身以一次為限。
    承辦單位:
    身障就業輔導科 承辦人員:江承修 連絡電話:(02)29603456 # 6318 EMAIL:AY3807@ntpc.gov.tw 傳真:(02)29506856
    應備證件:
    一、新北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申請書【(民)表一】。 二、創業內容相關之專業證明。 三、開(執)業許可證明文件影本或幸福餐車契約書影本。 四、申請補助營業場所之租賃契約書(需經公證)。 五、合資創業者需檢附合夥契約書或公司組織章程(含股東名冊)。 六、購置設備憑證正本。 七、申請人或其事業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八、營業場所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之影本。 九、其他經本府勞工局指定者。
    申請方式:
    臨櫃
    交付方式:
    臨櫃
    處理期限:
    21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申請前請詳閱作業要點。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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