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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補助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
    福利說明:
    為提升身心障礙者工作技能及就業競爭力及增加其職業訓練意願,而補助身心障礙者之訓練學費及報名費。
    補助內容:
    補助實際繳付之職業訓練學費及報名費為限(不含代辦費、規費與領換照費),最高補助金額為1萬元,每人每2年以1次為限,同一課程內容不得重複申請。
    承辦單位:
    身障就業輔導科 承辦人員:廖慈珊 連絡電話:(02)29603456#6329 EMAIL:AP7932@ntpc.gov.tw 傳真:(02)29506856
    應備證件:
    申請期限:申請人須經本府各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評估後,始得報名課程及繳費,並於課程開訓後2星期內提出申請,課程短於2星期者,應於結訓前提出。 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費用申請書【(民)表一】。 二、領據【(民)表二】。 三、新北市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費用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諮詢評估暨參訓規劃表【(民)表三】。 四、課程表影本(加蓋單位印信)。 五、申請人參加職業訓練主辦單位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立案證書」或「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六、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七、參訓所繳交報名學費之發票或收據正本。
    申請方式:
    臨櫃,郵寄
    交付方式:
    郵寄
    處理期限:
    9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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