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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
福利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人應檢具所定文件,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出申請。 生活扶助補助約於每年12月底及次年6月底分別公告當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之申請日期,敬請密切注意。
補助內容:
補助標準如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3年及研究生)每名最高補助1萬1,800元。但其原應繳納金額扣除2萬4,000元後,如未達1萬1,800元時,以補助實際差額為限;如扣除後之金額為負數者,則不予補助。原應繳納金額係指當學期未獲政府補助或減免之原繳費通知單所載金額。前述扣除額,於同一期間已先領取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或經減免費用者,以扣除最高額者計算。
承辦單位:
勞工組織科 承辦人員:許純彬 連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 6312 EMAIL:aj9257@ms.ntpc.gov.tw 傳真:(02)29506856
應備證件:
一、新北市辦理○○學年度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申請書【(民)表一】。 二、勞動部審核通過准予補助之證明文件(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 三、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四、領據【(民)表二】。 五、本局公告指定之其他文件。(足能證明子女當學期已繳付一定學費金額之學費單據影本;需有清楚、明確的繳費金額)。 六、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影本。配偶及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收養者亦同。亦可至戶政機關申請本人及子女最新的(114年7月21日以後)全戶或個人戶籍資料(全戶戶籍資料表、個人戶籍資料表),代替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申請方式:
臨櫃、郵寄。
交付方式:
發文通知。
處理期限:
7天
備註欄:
免費申請。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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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地點:
板橋區 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02-29603456 www.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