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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
    福利說明: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申報資料(勞保、健保、農保),身障者無須特別提出申請(公保、軍保除外,需身心障礙者向投保單位提出申請)。除非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由政府直接補助。
    補助內容:
    一、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二、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ㄧ。 三、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ㄧ。如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由政府直接補助。
    承辦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科 承辦人員:陳柏均、陳衍繹、游博翔 連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3792、3794、3644 傳真:(02)29668111
    應備證件:
    一、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 (一)身分證影本 (二)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方式變更申請書 (三)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可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 (四)郵局存簿正面影本(自111年1月1日起申請即須檢附) 二、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補助退費 (一)身分證影本 (二)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可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 (三)領據 (四)新北市政府查調自付額資料申請授權書 (五)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申請方式: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申報資料(勞保、健保、農保),身障者無須特別提出申請(公保、軍保除外,需身心障礙者向投保單位提出申請)。除非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由政府直接補助。
    處理期限:
    21天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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