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項目說明
- 福利名稱:
新北市原住民住宅出租申請
- 福利說明:
一、申請資格: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須年滿20歲,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中華民國國民
2.設籍於新北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府列冊之河海濱聚落拆遷戶。
(2)於本市、臺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均無自有住宅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3)未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惟無自有住宅者。
(4)其他因天然災害或特殊事由,經本局訪視評估認定有安置之必要者。
3.申請人之配偶(含分戶)、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旁系血親三親等親屬(以下簡稱全家人口)於本市、臺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均無自有住宅。
4.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即113 年度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為3萬2,800元整。
5.全家人口未超過一人時,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250萬元以下,每增加一人,增加以25萬元為限。
6.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市當年度中低收入戶家庭不動產限額;其金額如低於650萬元,以650萬元為準。但屬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者,依其應有部分或潛在應有部分計算之。
- 補助內容:
申請進住房型
一、三峽隆恩埔社宅:
(一)甲種:3房1廳1衛,每月租金新臺幣3,202元
(二)乙種:2房1廳1衛,每月租金新臺幣2,401元
(三)丙種:1房1衛,每月租金新臺幣1,200元
二、新店中正社宅:
(一)甲種:3房1廳1衛,每月租金新臺幣4,633元
(二)乙種:3房1廳1衛,每月租金新臺幣4,621元
(三)丙種:3房1廳1衛,每月租金新臺幣4,510元
(四)丁種:3房1廳1衛,每月租金新臺幣4,498元
- 承辦單位:
社會福利科
承辦人員:胡蕙萱
聯絡電話:1999或(02)29603456分機3964
Email: AT7622@ntpc.gov.tw
- 應備證件:
一、申請表
二、申請人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三、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1份。(如無相關證明者,須提供全戶最近1年綜合所得清單、全戶財產清單;如持有土地或房屋屬共同共有者,須檢附土地登記謄本或建物登記謄本。
四、如申請人戶內人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檢附證明文件後,得不計列家庭人口所得:
(一)應徵(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義務役)。
(二)在學學生證明。
(三)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證明。
(五)失蹤達6個月以上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者。
五、同意由原民局代為查調全戶財稅資料授權同意書。
- 申請方式:
至本府原民局官網下載表件後郵寄或親至本府原民局辦理。
- 交付方式:
一、申請案由本府原民局登記桌掛號,並於7日內逐一完成審查作業,符合前項規定者,以函通知候租順序。
二、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局資訊網站,如遇空屋即通知候租戶看屋時間。
- 備註欄:
依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公告出租時間為主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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