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項目說明
- 福利名稱:
飲酒減量醫療戒治服務計畫
- 福利說明:
具以下資格之新北市民眾,每人每年補助上限新台幣4萬元整(除「酒癮個案管理服務費」外)。
1.自願接受酒癮治療,並符合本國中央健康保險投保資格者(含經各網路單位轉介者,但不含轉介執行法律規定之酒癮治療)。
2.法院裁定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之戒酒治療者。
3.執行法律之酒癮治療(緩刑附帶條件、禁戒處分、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受酒駕吊銷駕駛執照重新申請考照要求之酒癮治療等),且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經地方政府單位開立之經濟困難相關證明(不含清寒證明)之經濟弱勢者。
- 補助內容:
一、本方案屬部分補助,於本方案規範之補助原則下,得由治療機構依據民眾治療狀況及實際需要設計補助機制,每人每年補助上限為4萬元整。
二、各項處置項目之補助,每日限補助1次,其「單次最高補助額度」如下:
酒癮門診診察 405元/次。
酒癮藥物治療 (酒癮治療藥物之藥品費+藥事服務費)*90%元 全年累計補助2萬元為限、限補助Naltrexone、Acamprosate及Disulfiram。(Disulfiram未取得藥證,不適用藥物救濟)
酒癮血液或生化檢查 450元/次。
酒癮生理心理功能檢查 344元/次 每療程限2次。
酒癮診斷性會談 1,237元/次 每療程限1次。
酒癮社會生活功能評估 413元/次 每療程限2次。
酒癮心理衡鑑 1,650元/次 每療程限2次。
酒癮職能評鑑 824元/次 每療程限2次。
酒癮支持性會談 116元/次。
酒癮個別心理治療 1,444元/次。
酒癮團體心理治療 420元/次/人。
酒癮者家屬團體心理治療 420元/次/個案案家。
酒癮家族治療 2,000元/次。
酒癮職能治療 390元/次。
酒癮個案工作(特殊性會談) 960元/次。
酒癮團體工作(團體處遇) 420元/次/人。
酒癮特別護理費 155元/日。
酒癮住院病人特別處理費 1,856元/日。
酒癮外展評估處置費 1,200元/次。
酒癮個案管理服務費 150元/次。
- 承辦單位:
承辦人員:心理衛生科 馮小姐
連絡電話:(02)22575100分機7053
- 應備證件:
1.健保IC卡。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經地方政府單位開立之經濟困難相關證明(不含清寒證明)
- 申請方式:
自行至合作醫療院所就診,由該機構向本府衛生局提出申請,由衛生局直接撥款予申請機構。
- 交付方式:
無
- 處理期限:
全年受理
- 備註欄:
逕洽各大合作醫療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