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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或身心障礙使用市有基地使用補償金減免
    福利說明:
    使用人已繳清5年使用補償金,符合下列資格可以申請市有基(房)地使用補償金減免,以擴大照顧弱勢群體: 一、使用人符合身心障礙資格,或為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二、使用人使用市有基地並設籍於該地上房屋作自用住宅使用。
    補助內容:
    市有基地使用補償金5折減免。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58
    應備證件:
    一、使用補償金減免申請書。 二、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民眾申請
    交付方式:
    郵寄申請書備齊相關資料送至管理機關(以郵戳為憑)。
    處理期限:
    自107年3月16日起實施。
    備註欄:
    可隨時提出申請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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