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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身心障礙幼兒教育補助費
    福利說明:
    就讀本市私立幼兒園(不含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和政府機構之職場互助中心)及公私立社福機構,以當學年度9月1日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就讀之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補助就學費用。
    補助內容:
    一、就讀私立幼兒園(不含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及政府機構之職場互助中心)及私立社福機構,每人每學期新臺幣7,500元。 二、就讀公立社福機構,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承辦人員:方小姐 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97
    申請方式:
    每學期期初,由家長向幼兒園提出申請意願,後續流程由幼兒園依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公告流程辦理。
    交付方式:
    俟教育部核定後由教育局撥發補助款,由幼兒園轉發予家長。
    處理期限:
    幼兒園每學期期初依公告期程和檢送方式送件辦理。(詳見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補助專區/學前補助文件/身障補助/【身障補助】)
    備註欄:
    一、補助款申請時間:每學期期初每年約3月1日至4月8日;9月1日至10月8日,依公告期限為准。(尚未經鑑輔會鑑定安置通過之疑似生提報,請注意鑑定安置期程約為上學期為2月初到3月中旬,下學期為8月初到9月中旬。) 二、請領限制:本項補助款不得與其他相同性質補助款重複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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