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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原住民修繕住宅補助(申請階段)
    福利說明:
    一、建購住宅未逾三年,且不曾接受本要點補助者。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但經查其另有房屋座落紀錄,房屋課稅現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新臺幣(以下同)十萬元以下者, 或原自用住宅遭火災或天然災害受損而無法居住者,得視為無其他自有住宅。 三、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第一次登記)、買賣(拍賣)取得。但不得以直系親屬、配偶及兄弟姐妹為買賣之對象;且用途登記須為住宅、農舍或含「住」字樣,並確實自用居住者。 四、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如已接受本府安遷計畫或購買國民住宅、青年住宅等政府推動之住宅政策,視同具有其他自用住宅。
    補助內容:
    修繕每戶以15萬元為限。補助應用於改善自有房屋之屋頂、天花板、地板、牆壁、廚房、衛生設備、無障礙設施設備、給(排)水管線、電器管線、空(燃)氣調節之風管及風口等硬體設施設備。
    承辦單位:
    社會福利科 承辦人員:張豐鑠 聯絡電話:1999或(02)29603456分機3965 Email:AS1347@ntpc.gov.tw
    應備證件:
    一、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二、切結書(修繕住宅補助用)【(民)表二】。 三、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表【(民)表三】。 四、領據【(民)表四】。 五、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六、擬欲修繕住宅位置照片。 七、設施設備改善所需工程、材料及工資等估價單。 八、評點基準表 九、戶籍謄本。 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十一、身心障礙者證明。 十二、財產證明。 十三、所得證明(檢附110年)。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或郵寄、臨櫃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交付方式:
    發核定函至申請人,尚未撥付。
    處理期限:
    80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受理期間:每年3月1日至同年4月30日,並於5月31日前辦理評選結果通知。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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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股區 五股區公所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50號 02-22916051 www.wugu.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