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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
福利項目說明
Name: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
serviceDesc:
補助對象應符2項條件: 1.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且妻之年齡未滿45歲。 2.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 受術妻年齡及申請補助次數上限: (1)受術妻年齡未滿40歲者: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6次。 (2)受術妻年齡已滿40歲且未滿45歲者: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3次。 (3)受術妻年齡以申請本方案之月份計算, 且於申請日起1年內,完成該次申請之療程 。
Cont7:
1.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每次補助上限 15 萬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2.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依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取卵至形成胚胎植入,首次申請10萬元,再次申請6萬元/僅取卵,因特定因素無法進入胚胎植入療程者,首次申請7萬元,再次申請4萬元/僅植入胚胎,首次申請3萬元,再次申請2萬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Cont1:
承辦人員:健康管理科 林小姐 聯絡電話: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諮詢專線(02)25580900
Cont2:
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2.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一般夫妻免附)。
Cont3:
符合補助條件之民眾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持證明文件正本至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特約機構會協助受補助申請人向國民健康署依實際申請補助費用,經審核通過後,國民健康署將匯款予申請人。
Cont5:
全年受理
Cont6:
國民健康署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node=11649)
Unit:
健康管理科
板橋區 健康管理科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02)2257-7155分機2064 www.health.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