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項目說明
- 福利名稱:
115年度促進原住民族就業獎勵計畫
- 福利說明:
一、每月投保薪資未達29,500元者,每月核發3,000元。
二、每月投保薪資29,500元至36,300元者,每月核發5,000元,如連續在職加保達7個月以上者,每月核發6,000元。
三、每月投保薪資36,301元以上者,每月核發7,000元,如連續在職加保達7個月以上者,每月核發1萬元。
- 補助內容:
一、申請資格
(一)1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且由依法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加保之受僱勞工(排除職業工會及職業訓練單位)。
(二)115年1月1日起始受僱,屬一般職場之僱傭關係,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3個月以上;115年以前「原由營造行業僱用」之原住民失業勞工,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1個月以上,亦得適用。
(三)114年10月10日起始受僱,且115年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3個月以上者,亦得適用,惟其發給獎勵津貼應自115年1月起計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給獎勵
(一)薪資係由政府機關預算編列者。
(二)由不同投保單位再受僱且離職未逾90日;惟前揭90日計算期間內,如有短期受僱並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連續投保未逾14日者,該期間不列入計算,且不得申請本計畫就業獎勵。
(三)由同一投保單位再受僱且離職未逾1年。
(四)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
(五)受僱勞工為雇主或事業單位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 承辦單位:
經濟建設科
承辦人員:林玄燁
連絡電話:1999 或(02)29603456分機3987
EMAIL: AP2691@ntpc.gov.tw
- 應備證件:
一、津貼核銷表及領取收據。
二、勞工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三、114 年及115年全年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職業災害保險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影本。
- 申請方式:
由勞工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原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依其工作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線上申請,並以郵寄或親送證明文件至工作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