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
    福利說明:
    一、提供申請書,由申請單位或申請人自行下載填報。 二、補助金額:就學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依實際支出就學費用補助之。 (一)二歲未滿三歲:最高補助新臺幣9,000元。
    補助內容:
    一、申請說明:提供申請書,由申請單位或申請人自行下載填報。 二歲未滿三歲:最高補助新臺幣9,000元。 註:應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二、申請對象: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二歲未滿三歲之原住民幼童。 三、補助金額:二歲未滿三歲最高補助9,000元。 四、幼童家長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再由各幼兒園依申請案件辦理初審並造冊後,於規定受理期間內(每年3月1日至4月20日、9月1日至10月20日)函送本局。
    承辦單位:
    教育文化科 承辦人員:湯惠祈 連絡電話:1999或(02)29603456分機3975 EMAIL:AK1212@ntpc.gov.tw 傳真:(02)29601121
    應備證件:
    一、2歲以上未滿3歲:請填寫「新北市政府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申請表」【(民)表一】及請領清冊。 二、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 三、幼兒園之收款收據【(民)表二】及私立幼兒園金融機構帳戶正面影本。 四、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申請方式:
    由原住民幼童家長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幼兒園辦理初審後送件本局申請。
    交付方式:
    補助款匯入各幼兒園,代為轉發幼童家長。
    處理期限:
    13天
    備註欄:
    幼童家長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各幼兒園依申請案件辦理初審並造冊後,於規定受理期間內(每年3月1日至4月20日、9月1日至10月20日)函送本府原民局辦理複審。原民局收到各幼兒園相關資料後7日內辦理複審(不符者退件),符合者於7日內簽核並辦理撥款。
    表單下載:
    前往檔案下載頁面(另開新視窗)
  • 板橋區 原民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02-2960-3456 www.ipb.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