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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原住民急難救助
    福利說明:
    一、死亡救助: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 二、醫療補助:戶內人口罹患嚴重傷病、住院三天以上,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三、重大災害救助:因風災、水災、火災、震災等之重大災害,其死亡、失蹤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四、生活扶助: (一)婦女救助:婦女因重病、失業或因夫死亡、失蹤、因案服刑、失業須救助者;或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者;未婚懷孕分娩等,無法維持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者。 (二)老人救助:年滿60歲以上,不符合社政單位救助要件,而無人扶養,或遭子女遺棄且未受公私立救助機構收容者。 (三)兒童、少年救助: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因父母之一方死亡、失蹤、離異、傷重、服刑、失業而無力撫養等,生活無法得以保障者。
    補助內容:
    一、死亡救助:負擔家庭生計者死亡,最高補助2萬元;其非負擔家庭生計者死亡,最高補助1萬元。 二、醫療補助:負擔家庭生計者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最高補助2萬元;其非負擔家庭生計者最高補助1萬元。 三、重大災害救助:遭受水、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死亡或失蹤者最高補助5萬元;重傷者最高補助3萬元;無人傷亡,每戶最高補助1萬元。 四、生活扶助: (一)負擔家庭生計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最高補助1萬元。 (二)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核定機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最高補助1萬元。
    承辦單位:
    社會福利科 承辦人員:林玉珍、林惠蓮 連絡電話:1999或(02)29603456#3968、3965 EMAIL:AA1899@ms.ntpc.gov.tw 傳真:(02)29601121
    應備證件:
    一、新北市原住民申請急難救助申請表1份。 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死亡救助:死亡證明書、村里長證明書。 (二)醫療補助:住院證明書、醫療費收據及村里長證明書。 (三)重大災害救助:死亡、失蹤證明書或住院醫療診斷書。 (四)生活扶助:權責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三、中低收入戶(免附)。 四、服役證明(免附)。 五、火災證明(免附)。
    申請方式:
    區公所申請。
    交付方式:
    直接撥付戶頭。
    處理期限:
    7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核定後7日內撥款。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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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芝區 三芝區公所 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32號 02-26362111 www.sanzhi.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