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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急難救助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原住民急難救助
福利說明:
一、死亡救助: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 二、醫療補助:戶內人口罹患嚴重傷病、住院三天以上,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三、重大災害救助:因風災、水災、火災、震災等之重大災害,其死亡、失蹤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四、生活扶助: (一)婦女救助:婦女因重病、失業或因夫死亡、失蹤、因案服刑、失業須救助者;或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者;未婚懷孕分娩等,無法維持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者。 (二)老人救助:年滿60歲以上,不符合社政單位救助要件,而無人扶養,或遭子女遺棄且未受公私立救助機構收容者。 (三)兒童、少年救助: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因父母之一方死亡、失蹤、離異、傷重、服刑、失業而無力撫養等,生活無法得以保障者。
補助內容:
一、死亡救助:負擔家庭生計者死亡,最高補助2萬元;其非負擔家庭生計者死亡,最高補助1萬元。 二、醫療補助:負擔家庭生計者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最高補助2萬元;其非負擔家庭生計者最高補助1萬元。 三、重大災害救助:遭受水、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死亡或失蹤者最高補助5萬元;重傷者最高補助3萬元;無人傷亡,每戶最高補助1萬元。 四、生活扶助: (一)負擔家庭生計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最高補助1萬元。 (二)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核定機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最高補助1萬元。
承辦單位:
社會福利科 承辦人員:林玉珍、林惠蓮 連絡電話:1999或(02)29603456#3968、3967 EMAIL:AA1899@ms.ntpc.gov.tw、AA6251@ms.ntpc.gov.tw 傳真:(02)29601121
應備證件:
一、新北市原住民申請急難救助申請表1份。 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死亡救助:死亡證明書、村里長證明書。 (二)醫療補助:住院證明書、醫療費收據及村里長證明書。 (三)重大災害救助:死亡、失蹤證明書或住院醫療診斷書。 (四)生活扶助:權責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三、中低收入戶(免附)。 四、服役證明(免附)。 五、火災證明(免附)。
申請方式:
區公所申請。
交付方式:
直接撥付戶頭。
處理期限:
7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核定後7日內撥款。
表單下載:
前往檔案下載頁面(另開新視窗)
申辦地點:
永和區公所
泰山區公所
金山區公所
淡水區公所
板橋區公所
瑞芳區公所
汐止區公所
樹林區公所
三芝區公所
貢寮區公所
深坑區公所
石門區公所
三重區公所
土城區公所
萬里區公所
蘆洲區公所
烏來區公所
雙溪區公所
平溪區公所
鶯歌區公所
三峽區公所
坪林區公所
新莊區公所
新店區公所
八里區公所
中和區公所
石碇區公所
五股區公所
林口區公所
永和區 永和區公所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02-29282828 https://www.yonghe.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