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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查詢(局處別)

一、具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駕駛車輛為本人所有時,應於繳費通知單之繳費期限(15日)內,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持四證正本(均為同一人)經查核無誤後,得辦理免費停車手續。 二、具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駕駛車輛非本人所有時(車號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登載車號須為一致),應於停車當日內由身心障礙者本人駕駛該車輛及四證正本,經查核無誤後得辦理免費停車手續,若停車當日當次停車時間超過17時者,得延至第2日辦理免費停車手續。 三、身心障礙者無法自行駕駛車輛,由家屬或必要陪伴人駕駛自用車(車號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登載車號須為一致)載送身心障礙者時,應於停車當日內,載送身心障礙者本人,持搭載者之身心障礙者手冊正本、專用識別證、載送者之駕駛執照、該車行車執照正本,經查核車內所乘載之身心障礙者與所出示證件無誤後,得辦理免費停車手續,若停車當日當次停車時間超過17時者,得延至第2日辦理免費停車手續。
傳真復康巴士營運中心驗證應備證件後,於復康巴士營運中心網站上預約或電話洽復康巴士營運中心預約。營運中心預約訂車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 網站位址:https://www.ycbus.org.tw/rayman/index.htm 訂車專線:(02)8258-3200 傳真專線: (02)2966-7277 申訴專線: 0800-227799 ,(02)2706-2686#221
家長持相關證明文件(由本市區公所開立)向幼兒就讀之私立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申請。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應備文件交付所就讀之學校,統一向本府指定之承辦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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