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項目說明
- 福利名稱:
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服務
- 福利說明:
設籍或實際居住新北市年滿18歲至29歲,未就學而具就業意願之本國籍青年,且自畢(肄)業後連續6個月以上仍未就業者(服役期間不予計入)。初次尋職青年(下稱個案)須備齊國民身分證、畢(肄)業證書、役畢證明等文件,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所屬之就業服務站(台)提出申請及辦理求職登記。由專責人員提供初步就業諮詢服務及資格確認,於就業輔導計畫擬定後即可申領第1次尋職津貼,並自擬定就業輔導計畫之翌日起算,每30日應接受至少3次之就業輔導服務,始得申請第2至3次津貼。申領津貼期間個案需密集接受專責人員安排之「就業輔導」分流服務。
- 補助內容:
1.初次請領資格: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所屬就業服務站(臺)提出計畫申請、接受初步就業諮詢、進行職業心理測驗及測驗講解,並經擬定「就業輔導計畫」後即可申請第1次新臺幣(下同)5,000元之尋職津貼。
2.再次請領資格:經擬定「就業輔導計畫」後30天內接受3次以上之就業諮詢輔導服務,始得申請第2次5,000元之尋職津貼。
3.第3次請領資格:於符合第2次請領資格後30天內,經檢視及修正其就業輔導計畫後,並接受3次以上之就業輔導服務者,始得申請第3次5,000元尋職津貼。
-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承辦人員:周岱緯
連絡電話:(02)22465066 # 1143
EMAIL:AL1044@ntpc.gov.tw
傳真:(02)22465099
- 應備證件:
服務計畫登記:
1.國民身分證
2.畢(肄)業證書
3.役畢證明
初次尋職青年津貼請領:
1.津貼申請書
2.領據
3.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申請方式:
(一)電話預約
(二)網路預約
(三)直接洽就業服務站(台)辦理
- 交付方式:
金融機構轉帳
- 處理期限:
103天
- 備註欄:
津貼或獎勵金撥款按月統一辦理,符合津貼或獎勵金請領資格於前月16日至當月15日前提出津貼申請者,將於次月10日前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以此類推。
- 表單下載:
- 前往檔案下載頁面(另開新視窗)